高等教育质量保证
全球化的教育改革运动使质量保证特别注重于高等教育机构。泰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项目始于1996年,MUA协议宣布了在高等教育中质量保证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指导方针。国民教育法1999年的颁布进一步促进了在中泰机构教育质量的进步。根据该法,在教育质量系统保证成员包括内部和外部系统。
内部质量保证(IQA)
政府和些教育机构的有义务建立一个教育机制,以及保证这一系统持续运作。
外部质量保证(EQA)
这是一个新成立的社会公共团体或机构,国家教育标准和质量评估 (ONESQA) 办公室的责任。
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来说,项目审批和鉴定必须都要在MUA(现在更名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委员会)的非常监管之下,作为质量监控和消费者保护系统。
MUA对质量保证提出的的基本框架概念是基于三个基本质量标准的,即:
- 质量监控
- 质量审核
- 质量评估
此框架概念包括9方面的质量因素:
- 哲学,承诺和目标
- 教学和学习
- 学生发展活动
- 研究
- 教学服务
- 艺术遗产文化
- 行政和管理
- 财务和预算
-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机制
尽管该框架定义的一些重点项目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些基本要素,但并没有明显的说明如何在每个机构建立这种制度的具体指示。这样是最适合每个机构依照自己的机制机构和特殊情况去发展他们自己的系统。实施过程中,审计程序和审查周期也由每个机构的决策者决定。这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因为任何质量审核过程和学术机构的自我反省的思考都是泰国文化进步的新进程。
斯坦福国际大学2003年开始成立了IQA委员会,建立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发行了大学的质量保证手册。2003学年大学的报告是按质量保证手册形式的自我学习报告(SSR)和自我评估报告(SAR)在各部门的关键绩效指标(KPI)上制定出来的。EQA委员制定了这个报告,得到了进一步有益发展的建议反馈。
斯坦福大学现在正在整理2008、2009两学年资料,准备通过2010年的EQA审计。所有的教学员工必须遵从QA手册来递交各自部门的SSR和SAR报告。各部门要为学校报告而递交KPI评估报告